DV传播的社会学意义有三点,第一是个人化表达方式的进步。以前的电视台一般至少要两个人合作,有编导、摄像、撰稿等等。今后很多都是一个人搞定,包括拍纪录片。第二方面就是说因为我们这么多个体的DV爱好者的加入,使我们影视的记录表达破除了以前的社会影像符号的垄断表达。例如我们现在对纪录片有越来越深刻的理解,像余冰冰老师给我们放的《生命日记》,它里面镜头的运用;如果说五年前大家经常关注电视台专题片的话,现在发现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主要是创作主体的民主化。第三个方面特别强调的是对小众化传播的关注。以前社会创作方面有不大好的倾向,有一小部分创作群体更强调自我个性的追求,对大众传媒规范的适应性不够;我强调的对小众文化传播的关注,是指我们今后在考虑DV发展政策的时候,要考虑到小众文化传播的特性。
总的来说,DV对电视管理政策改革带来几个方面的挑战,第一个方面是题材的问题,DV的题材很边缘,包括社会的阴暗面。还有参展的问题,一直有两种声音,一种认为DV是洪水猛兽,我们社会促使DV的自由发展会给社会带来可怕的后果。有人认为可能DV今后成为我们传统媒体的救命稻草。因为大家感兴趣的还是敏感的题材。
正是因为DV这些方面的特点,我们以前就有两种担心,一种就是国家如果不管,就是很多的DV片在酒吧里头流传,或者有的送到国外去播了。还有就是国家考虑电视媒体一概不准许播出DV片。
我主要想给大家说说这个重视小众文化的概念,明确其存在的必要性。在这里我再次表示对江西台、上海台、安徽台的这种钦佩。很多电视台现在怀疑如果我们把DV放在主流媒体上播,会触犯政策的底线,他们对DV的发展持着一种喜忧参半的心态,也提出对小众文化的提防。但是社会中的小群体文化永远是存在的,你想抹煞也抹煞不了,不成气侯的时候其实并不影响主体文化。假设这个作品真正出了名、获了奖,真正在中央电视台播的时候你会喜欢吗?不会喜欢的。像有的故事片作品是75分钟,就只用两个镜头拍完,你会看得下去吗?这个东西他只是在小众范围内流传。DV这些方面的东西我们可以让他去发展,只要他在小群体中流传,我们是要允许他存在的,没必要诚惶诚恐。
刘军教授就DV进军电视过程中需特别注意的“节目内容审查、节目著作版权”等方面将会遇到的问题做出了前瞻式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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