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第四届海淀文化节-《海淀视界》DV大赛作品征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2日 15:03 新浪DV

    新浪DV讯 海淀文化节是区委区政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在经济高速发展和文化建设并重的海淀推出的文化品牌。
    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丰富海淀区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鼓励社区群众利用自己手中的摄像机和现代科技知识,参与海淀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活动,展示与提高“海淀人”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想象力及文化艺术修养,激发“海淀人”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弘扬我们身边的真、善、美,促进海淀文化艺术的繁荣与发展,让海淀文化节成为群众关注的节日,让大家讲述自己身边的故事,丰富和创新夏日文化广场的文化活动,海淀区文化委员会、海淀区中关村电影协会、海淀区各街、乡镇、新浪网、海淀新闻中心《海淀报》,于2007年海淀文化节期间,联合举办:第四届海淀文化节-《海淀视界》DV创作作品大赛。

    一、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1、活动主题:让

传统文化与先进科技完美结合,让主旋律与民间感受和谐互动。
    2、指导思想:通过运用现代化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和最先进的数字电影放映技术,用心发现真善美。用DV展示身边事动员,动员海淀区城乡社区居民、农民群众、驻区党、政、军机关干部、战士,大专院校学生、科研院所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职工中的DV爱好者,积极参与到海淀文化节的活动中来,深入挖掘海淀大地中蕴藏的丰富的文化内涵,共同感受海淀文化节的欢乐气氛,进一步扩大海淀文化节在全国乃至世界的影响。

    二、主办单位和评审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海淀区委区政府
    承办单位:海淀区文化委员会
    协办单位:海淀区中关村电影协会、海淀区各街乡(镇)
    协办媒体:新浪网  海淀新闻中心《海淀报》
    大赛组委会主任:刘明星(区文化委主任)    副主任:王晓军 (区文化委副主任)
    大赛办公室主任:国玉虹                    副主任: 刘文刚  尹国祥
    初评机构:海淀区各街乡镇公共事业管理科和报送单位分别进行初评工作成为初评机构
    专家评审团:影视界专家8 - 10人组成。

    三、参赛对象及形式
    1、参赛对象:海淀区城乡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驻区党政军机关干部战士、大专院校学生、科研院所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职工中的DV爱好者均可填写《第四届海淀文化节DV大赛参赛登记表》《第四届海淀文化节DV大赛获奖作品参展受权书》报名参加。
    2、参赛形式:以个人或多人组队均可。

    四、活动时间和流程
    1、前期工作:(3月30日前)前期筹备工作,包括策划、前期宣传,各街乡通知,新浪网发布信息。
    2、征集时间:作品征集期(通知即日起至5月15日),以当日邮戳为准,专人负责收集编序整理。
    3、初期评审:(5月20日-5月25日)街乡镇送审机构初评。
    4、后期评审:(5月25日- 6月10日)专家评审团终评。
    5、闭幕颁奖式:(另行通知)公布大赛评比结果,同时进行颁奖典礼和社区展播展映开幕式。
    6、展播展映:
    (1)(6月 25日- 9月15日)在海淀区城乡夏日文化广场活动隆重推出“第四届海淀文化节《海淀视界》DV大赛获奖作品展映”,届时获奖作品按街、乡、社区、农村等分类组合,在社区农村电影放映前循回展映。请《海淀报》刊登获奖作品、作者名单。
    (2)(6月30日至年底)获奖作品在新浪网上展播展映。
注:以上时间均为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作品内容、要求、奖项设置及评比细则
    1、作品内容:
    (1)公益广告类:
    以迎奥运 ,热爱祖国、诚信为荣,八荣八耻为主线,反映各项公益社会活动,包括:海淀校园生活,讲道德、重环保、学礼仪、讲卫生、讲文明、家庭(邻里)同志同学和睦相处、尊重知识、权益保护、禁毒、各类安全等。
    (2)影视短剧类:(讲述和宣传的故事必须发生在海淀区街乡或海淀人为中心的事)
    a、主题鲜明正确,将文明礼仪、人文关怀、和谐社会的内容融入到故事当中。体现精神文明和道德规范,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具有一定的可视性和故事性。
    b、个性鲜活,形象生动,叙述流畅,线索清晰,结构完整,情节合理,生动有趣,真实感人。
    c、对白生动自然,简练准确,符合人物性格。
    d、通过三、五个人物,三、五个场景,表现一件感人至深的人和事,反映真实生活,展现社区的精神风貌。题材包括新闻、人物、真实纪录、剧本故事等。
    2、作品要求:
    (1)原创故事、观念独特,形式新颖。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内容充实、生动,重点突出。
    (2)拍摄画面、配音清晰连贯,有一定的拍摄、解说和剪辑技巧。
    (3)公益广告类作品要求有广告语(字幕),并体现广告内容和整体构思。
    (4)时间长度:公益广告类1分钟以内;影视短剧类严格控制在4-5分钟以内。
    (5)以普通话为主要语言,中文影片标题(最好注有居住街道名称和作者)。
    (6)每街乡报送推荐作品2-4部(可以少或不参加,不能多报)。
    3、奖项:
    (1)综合类作品奖:根据作品的综合成绩,优选设立作品奖若干名。
    (2)初评机构组织奖:根据各参赛作品获奖数量和成绩设立送审机构组织奖若干。
    (3)专项摄影师奖:根据作品成绩分设居民、农民、军人、学生、学者、职工、职员摄影师奖若干。
    4、评分细则:
    (1)公益广告类:(满分100分)
    a、作品创意独特,构思新颖(30分)
    b、演绎生动,能打动人心或者风趣幽默(20分)
    c、深刻表达该广告的内涵或主题(20分)
    d、画面清晰,对白音质流畅,拍摄技巧,制作技巧好(30分)
    (2)影视短剧类:(满分100分)
    a、作品创意独特,构思新颖,思想健康,积极向上(30分)
    b、内容充实、生动,突出主题(40分)
    c、演绎技巧,画面清晰,音质流畅,拍摄制作技巧好。(30分)
    注:本次评分采取组织机构评分和专家评委评分相结合,即:一件作品两次评分(包括推荐分数)、综合成绩、分类优选的方式。作品若超出规定时间不参与评奖。本评分细则将在新浪网上公开,使本次大赛更加公开、公平和透明。

    六、作品提交
    1、作者须向组委会办公室递交(或邮寄)完成作品存储介质为DVD数据光盘。一式两份。
    2、介质盘上须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时间长度,所在街道及需要注明的其它信息。
    3、为保障参赛作者的合法权益,参赛团体或个人请填写《海淀文化节-海淀视界DV大赛参赛登记表》和《海淀文化节- 海淀视界DV大赛获奖作品参展授权书》,与参赛作品一并提交。
    4、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于5月25日前报送至:第四届海淀文化节--《海淀视界》DV大赛组委会。
    5、为使本次大赛举办的更加精彩,更具影响力,我们热诚欢迎赞助商及合作单位加盟。
    6、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7、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海淀中关村西区丹棱街16号 海兴大厦西门405室
              第四届海淀文化节《海淀视界》DV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收       邮编:100080   
    联系电话:8260.5865  /  8260.5866   / 8260.5867    电子邮箱: hddyglc@126.com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