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数字影像互联网大赛”开赛在即 ——网博会大力推广数字影像在互联网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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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将于10月在北京举办。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作为世界上拥有人口总数最大的国家,中国成为网络使用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过程中伴随着大量丰富的网络文化的涌现。本届网博会的主办方文化部尤为关注数字影像和个人影像的发展现状,特别增设了数字影像互联网大赛主题赛事。
本届数字影像大赛本着“健康、参与、原创、时尚”的宗旨,在良好规范的前提下鼓励人们通过影像的制造去发现生活的真谛,增添社会主义体制下的生活乐趣,创造中国文化的时代新景观。
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第二届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组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文化部市场发展中心——中国文化市场网(www.ccm.gov.cn)
北京速立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www.instantfilm.com.cn)
协办单位:新浪网
长天科技集团
宁波华晨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千龙网
时间安排
2004年6月15日至10月15日,征稿时间;
2004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参评作品展映;
2004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专家组评奖;
2004年10月28日至31日,获奖作品展映及颁奖典礼(北京展览馆);
参赛组别设置
◎ 专业组:
包括如下任意两种情况只能参加专业组评选。
* 导演、编剧等主创人员同职位从业两年以上;
* 参与两部以上参评作品同类型作品的制作;
* 三个及以上表演专业人士担任主要演员(动画配音);
作品类型:剧情片、纪录片、动画片。
◎ 业余及家庭娱乐组:
所有不足专业组限定的作品,允许本组作品自愿参加专业组的评选。
作品类型:剧情片、专题片、动画片、家庭娱乐。
奖项设置
1、年度最佳作品奖共一名;
2、大奖(Grand Prize),每类一名
3、提名奖(Honorable mention),每类五名
4、特别单项奖:最受争议作品奖\参与奖\最佳表现奖\最佳编剧奖,共四名
投稿规则
为了使参评作品顺利安全的运达北京,组委会设定不同的作品提交方式。
1、网上投稿:建议720*576,MPEG4-WMV格式,码流1-3M/S,总大小不超过350M,连同《参评登记表》打包压缩后上传到大赛FTP投稿空间;
(链接:www.InstantFilm.com.cn)
2、作品邮寄: DVD视盘或数据盘、DV(PAL)磁带;
地址为:“文化部市场发展中心—数字影像互联网大赛”竞赛组收,邮编:100007,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北大街107号天海商务大厦A座715室
3、投稿要求:
A. 2000年以后制作;
B. 所有内容健康、活泼,不得涉及暴力、色情或格调过于灰暗;
C. 不得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D. 所有参赛作品的版权具有原创性,组委会不对作品的版权纠纷承担责任;
E. 按照要求格式提供相关介绍性资料;
另悉主办方与著名门户网站新浪网达成合作协议,新浪网将开辟宣传专栏对参评作品进行长达四个月的展映和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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